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
一、主要职能
1、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;
2、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、运营和维护;
3、负责对县(市)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监督,筹集公益金,发展社会福利事业。
二、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
2017年度我中心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和市场化导向,始终着眼于彩票销售这一根本性任务,积极作为稳市场,精细务实抓成效,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,努力开创全市福彩销售工作新局面。
1、明确一个中心,科学统筹彩票销售。加强市场分析研究,准确把握销售动态,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挑战,努力强化市场营销措施,营造良好销售氛围,稳步提升全市福彩销量,实现健康合理发展,筹集更多公益金。
2、立足一个前提,确保实现安全运行。强化底线思维、忧患意识,视安全管理工作为彩票生命工程,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。坚持从严抓管,务求长效,不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,切实提高防御风险、应对风险能力。
3、强化一个基础,抓好销售渠道整合。巩固现有销售渠道,维护电脑票投注站规模数量,适时灵活开展即开票卖场销售,积极发展社会化网点,不断优化“中福在线”整体布局,扩增销售厅数量。
4、围绕一个格局,加强机构自身建设。不断改进和提升全市福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,进一步引导和构建现代化、标准化、科学化、信息化的格局支撑。坚持规则意识和标准化理念,持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,充分体现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、规范秩序作用。着力抓好投注站标准化建设,实现站点提档升级。全面运用福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,增强福彩信息化工作水平。
5、突出一个主线,靓化福彩公益品牌。大力加强福彩公益性宣传,不断创新宣传载体,深化福彩文化建设和阳光责任建设,全方位展示福彩事业成果和公益品牌形象。坚持业务宣传与公益宣传相结合,持续加强福彩宣传阵地建设,努力拓展宣传工作新思路、新途径、新手段。着力加强阳光福彩、责任福彩宣传,建立健全阳光福彩制度体系,通过各种形式和内容,进一步弘扬福彩宗旨、核心文化,增强社会公众对福彩事业的认同感,促进我市福彩公益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。
三、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机构设置
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内设综合部、财务部、市场部3个部门;市区三个中福在线销售厅,具体负责市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及县(市)、铜山区、贾汪区福利彩票销售指导监督工作。
四、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部门预算编制依据
2017年徐州市福彩中心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:《彩票管理条例》、《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;2017年全市彩票销售工作要点及2017年全市彩票销售工作目标。
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
2017 年度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收支预算总表
2017 年度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收入预算总表
2017 年度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2017 年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
2017 年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
2017年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支出预算表(经济科目)
第三部分 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
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。徐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7年度收入、支出预算总计均为1701.55万元,与上年相比收、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46万元,下降16.89%。主要原因是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业务费比例的通知》(苏财综[2016]114号)规定,彩票业务费比例降低导致收入减少,支出相应减少。其中:
(一)收入预算总计1701.55万元。包括:
1.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01.55万元。
(1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。
(2)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01.55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346万元,增长(减少)16.89%。主要原因是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业务费比例的通知》(苏财综[2016]114号)规定,彩票业务费比例降低导致收入减少。
2.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所有收入均为转移性资金上级补助收入。
3.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资金收入。
4.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单位无上年结转资金。
(二)支出预算总计1701.55万元。包括:
1、一般公共服务(类)支出0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范畴。
2、公共安全(类)支出0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一般公共安全支出范畴。
3、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。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下年资金。
4、其他支出(类)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701.55万元,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1.38万元,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38.19万元,减少46%。其中:人员支出142.87万元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.96万元,主要为人员工资政策性增加及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调整;商品和服务支出110.55万元,主要为中心日常运行的办公保障开支。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。项目支出预算1430.17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减少107.83万元,下降6.8%。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。
二、收入预算情况说明
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1701.55万元,其中:
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,占0%;
政府性预算收入1701.55万元,占100%;
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,占0 %;
其他资金0万元,占0%;
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,占0%。
三、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。
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01.55万元,其中:
基本支出271.38万元,占16%;
项目支出1430.17万元,占84%;
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,占0 %;
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,占0%。
徐州市福彩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、支出总预算均为1701.55万元。与上年相比,政府性基金收、支总计各减少346万元,下降16.9%。主要原因是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业务费比例的通知》(苏财综[2016]114号)规定,彩票业务费比例降低导致收入减少,支出相应减少。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、支总预算1701.55万元。与上年相比,财政拨款收、支总计各减少346万元,减少16.89%。主要原因是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业务费比例的通知》(苏财综[2016]114号)规定,彩票业务费比例降低导致收入减少。
五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其他支出(类)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701.55万元,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%。与上年相比,财政拨款其他支出(类)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基本支出减少271.38万元,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38.19万元,减少46%,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。 其他支出(类)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项目支出1430.17万元。与上年相比减少107.83万元,下降6.8%。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。
(一)一般公共服务(类)
1.人大事务(款)行政运行(项)支出0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,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经费自理单位。
(二)公共安全(类)
1.公安(款)行政运行(项)支出0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,增长(减少)0%,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经费自理单位。
六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。
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支出(类)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基本支出减少271.38万元,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38.19万元,减少46%,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。
七、市福彩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他支出(类)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701.55万元。
其中: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701.55万元。市福彩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(政府性基金预算)基本支出预算271.38万元,其中:
(一)、工资福利支出142.87万元。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、绩效工资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。
(二)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.55万元。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。
(三)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.96万元。主要包括:退休费、生活补助、医疗费、奖励金、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。
(四)、项目支出预算1430.17万元。其中:
1.城乡社区支出(类)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(款)管理费用支出(项)支出0万元。
2.市福彩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1430.17万元。
八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
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。徐州市福彩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。
九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
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。主要原因是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。
十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
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。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,比2016年增加(减少)0万元,主要原因是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。
十一、一般公共预算 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
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情况。
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,与上年相比增加(减少)0万元。主要原因是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支出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:指由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。
二、一般公共预算:包括公共财政拨款(补助)资金、专项收入。
三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: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(主要是教育收费)、其他非税收入。
四、其他资金:包括事业收入、经营收入、其他收入等。
五、基本支出:包括人员经费、商品和服务支出(定额)。其中,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。
六、项目支出: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、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。
七、单位预留机动经费: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、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。
八、“三公”经费: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指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九、机关运行经费: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。